关于肝癌的遗传问题有很多专家解释说,肝癌是一种多基因遗传性疾病,肝癌的发生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产生的结果。换句话说是,遗传因素是基础,它决定了人体对肿瘤的易感性;环境因素是诱因,它促成了肝癌的发生。
其实,癌症是由于后天的外部条件刺激细胞突变引起的,临床上发现,癌症90%是外因性,遗传在肿瘤的病因中所占的分量极小,多大部分癌症被认为与遗传因素无明确关系。对于那些有数人同时或先或后患肝癌的家庭来说,也许共同的生活条件,比如共同接触了某种致癌物质的因素要比遗传因素重要得多。
肝癌虽不会遗传,但遭受乙肝病毒感染并成为长期病毒携带者的母亲,在分娩时或分娩后可能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,由于新生儿免疫功能尚未健全,不能有效地清除病毒而形成持续感染,以致发生慢性肝炎、肝硬化,最后演变为肝癌。另外,肝炎病人的家庭成员接触极为密切,如有一个感染乙肝病毒,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殃及其他人。一家人之间饮食习惯、生活方式等也基本相同,大家接触致癌因素的机会也基本相等。因此在一个曾经发生过肝癌病人家庭中的成员,应该警惕此病。
以上无论哪一种解释,都说明肝癌主要是外界因素所致。所以,已有肝癌病人的家庭,其他成员没必要过多考虑肝癌遗传性,更不要影响到子女的婚姻问题。
